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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川工办发〔2020〕20号)、《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规范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工办字〔2020〕26号)、《成都市总工会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操作办法》(成工函〔2020〕173号)要求,进一步推动青羊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限及申报时间
根据上级工会部署安排,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实施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具体申报时间为:
2020年度6月30日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返还2020年度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在2021年6月30日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返还2021年度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实行一年一申请,当年申请,全额返还当年所缴经费。 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
(一)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且工会经费关系在青羊区的,可向青羊区总工会提出享受本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申请。
(二)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在青羊区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在上述每年度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工会组建工作并开立工会经费独立账户的,也可向青羊区总工会申请返还建会筹备金余额部分和本年度工会经费。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申报表》(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填报,纸质件1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或者批准其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1份);
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上年度企业利润表复印件(1份)。
8.《工会筹备金(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1份);
9.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1份);
10.税务回单或银行缴款单复印件(确无法查找税务回单或银行缴款单的请附上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 )(1份)。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
四、申报流程
1.小微企业向所属街道总工会、工业园工会递交申报材料,各街道总工会、工业园工会认真收集整理小微企业工会申报材料,建立专门档案,实行专卷管理,重点对企业是否确已建立工会组织、企业所属行业分类、是否符合其所属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等内容进行初审后递交青羊区总工会进行审核。
2.青羊区总工会负责原始申报材料保存,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微企业工会的申报信息进行汇总登记。
青羊区总工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微企业名单统计上报成都市总工会,成都市总工会在完成与税务、国库对账的基础上,及时返还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已缴交的工会经费。
五、审核要求
审核企业是否确已建立工会组织应以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或者批准其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为主要依据。
审核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应根据《成都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申报表》中填报的经营范围,比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列出的经营范围或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经营范围的结果,确定其所属行业分类。对于经营范围多元化的企业,应视其主营业务范围情况,确定其所属行业分类。
六、审核方式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小微企业名录”中的“小微企业库”(网址:http://xwqy.gsxt.gov.cn/)进行网络查询,以网络查询结果作为小微企业划型认定依据;
对于通过上述网络查询方式未查询到其信息的企业,可对照《各行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企业提供的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年度企业利润表、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明细表为信息来源,进行小微企业划型认定。企业所提供的申报资料须为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提供方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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