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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代理、代理记账相关法律法规
1994年《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应当委托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需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会计业务,为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提供了依据。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也强调,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2005年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更加全面地对代理记账工作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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