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代理、代理记账的定义
2019-12-26 10:42:01

会计代理、代理记账的定义代理记账(会计代理)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会计代理)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代理记账(会计代理)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会计代理)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会计代理)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中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会计代理)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会计代理)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税务代理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项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的特性: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2、法律的约束性;

3、收税法律责任的不可转移性;

4、有偿服务性。

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

1、依法代理原则

2、自愿有偿原则;

3独立公正原则;

4、保守秘密原则

5、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相结合原则。